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制定了30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通知號2022年第190號,日前則予以了通告。廣東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時將參照執行。
其中,包含了教室照明的判定規則主要有:
(一)依據標準
1.強制性標準
GB 7000.1-2015《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
GB 7000.201-2008《燈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燈具》
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GB40070—2021《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2.推薦性標準
GB/T 17743-2021《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過渡期內仍存在的舊版本標準:
GB/T 17743-201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主要檢測項目有:
(來源:光研究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