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上海市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主要包括6個方面25條核心政策措施。
其中,企業培育支持政策方面,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集成電路和軟件重大項目,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對于零部件、原材料等自主研發取得重大突破并實現實際銷售的集成電路裝備材料重大項目,支持比例為項目新增投資的30%,支持金額原則上不高于1億元;對于EDA、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信息安全軟件重大項目,項目新增投資可放寬到不低于5000萬元,支持比例為項目新增投資的30%,支持金額原則上不高于1億元;對于符合條件的設計企業開展有利于促進本市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工藝產線應用的流片服務,相關流片費計入項目新增投資,對流片費給予30%的支持,支持金額原則上不高于1億元。
另外,投融資支持政策方面,上海市國有投資平臺企業、相關園區開發平臺聯合增加對上海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集成電路裝備材料基金募資支持。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四個集成電路產業集聚區,分別是以上海為中心的長三角、以北京為中心的環渤海、以深圳為中心的大灣區和以武漢、成都、西安為代表的中西部區域。其中,長三角的集成電路產業規模更是占據了全國的大半壁江山。上海集成電路新政的落地,有望帶動長三角區域集成電路行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