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發展的需要,為進一步明確深圳城市照明建設新方向、新重點、新標準和新要求,落實“三同時”城市照明管控細則, 2019年7月,深圳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在上一版規劃的基礎上啟動了《深圳市城市照明專項規劃(2021-2035)》(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2021年5月28日《規劃》經市規劃委員會建環委會議審議和委員表決,獲全票通過。2021年8月31日,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正式發布實施。
根據《規劃》,深圳市城市照明規劃定位為“先鋒都市·光潤鵬城”,提出了“創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城市照明建設新范例”的規劃總目標,明確了生態友好、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協同發展、綠色節能、科技創新六大規劃原則,提出了“智慧照明領銜,助力城市服務升級” 、“管理模式創新,推動夜景品質提升”、“新興文化為媒,加快人文品牌塑造”、“人本照明為基,落實民生照明建設”、“多元需求平衡,引導正確價值傳遞”五大規劃策略。結合現狀調研及城市大數據分析研究,提出了“一區 · 三軸 · 三灣 · 五核”的新空間形態結構。其中,“一區”指暗夜保護示范區(大鵬星空公園),突破傳統城市照明規劃模式,由重點指引照明建設,轉向強調照明控制,首次將暗夜保護區納入城市照明規劃結構,以期通過暗夜保護示范區的建設,引領可持續城市照明建設新發展。

圖-深圳市城市照明總體結構圖
一區:深圳市暗夜保護示范區(大鵬星空公園)
三軸:三條夜景軸,即“寶安大道—深南大道—文錦路—龍崗大道—深汕路—站前路”形成的夜景(主)軸,“平龍路—觀平路—觀瀾大道—龍觀大道—石清大道—和平路—騰龍路—新區大道—彩田路”形成的夜景(副)軸,“羅沙路—深鹽路—惠深沿海高速”形成的夜景(副)軸。
三灣:三處夜景灣區,前海灣、深圳灣和交椅灣(延伸至茅洲河)
五核:五個夜景核心區,包括福田中心夜景核、羅湖中心夜景核、后海中心區夜景核、寶安—前海中心區夜景核和龍華中心夜景核。
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成果由文本、說明書、三同時管控細則、圖集組成。
《規劃》文本為條文格式,共九章166條,內容包括城市照明總體規劃、功能照明規劃、夜間公眾活動規劃、景觀照明規劃、綠色照明規劃、智慧照明規劃、照明供配電規劃、分期建設計劃、實施管理保障等。附錄中收錄照明要素的景觀照明控制要求及近期重點推進的項目一覽表。
《規劃》說明書詳細說明了規劃的范圍、背景、依據、技術路線等以及前期研究成果等,并對《規劃》文本逐條進行了詳細說明。
“三同時”管控細則是結合已經發布的《深圳市景觀照明“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區域范圍》及深圳市最新劃定的18個重點區域,對深圳市近期城市照明“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區域范圍進行了識別,并針對各區提出了“三同時”近期管控細則。
圖集以直觀的方式體現城市照明總體結構、道路功能照明規劃、夜間觀景系統規劃等,并對各區近期“三同時”管控重點區域及供電點分布進行了圖示化表達。
規劃的特色亮點
(一)強化公眾咨詢,實現頂層設計和堅持問計于民的統一。在前期研究階段,重點加強了公眾咨詢,充分吸收社會期盼和群眾智慧,在功能照明規劃、景觀照明規劃更加注重市民體驗,努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強調綠色照明,推動城市照明的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規劃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的綠色照明管理要求,提出了涉及功率密度值控制和智能控制系統的低碳節能控制要求,在兼顧城市空間夜景形象塑造的同時,有效控制城市照明能耗。規劃還就創新技術的應用進行了科學指引,主要涉及直流系統應用與清潔能源應用。
(三)落實暗夜保護,引領夜間的生態修復與暗夜經濟。劃定暗夜保護區范圍,制定暗夜保護要求,助力深圳夜間的生態修復,落實光污染整治要求,指引大鵬星空公園建設,引領暗夜經濟的創新發展。
(四)銜接空間規劃,推動城市照明納入城市規劃管控體系。結合《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相關規劃分區,劃定了全市范圍內的照明政策分區,并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照明建設管控要求,可有效推動“三同時”城市照明納入城市規劃管控體系。
(五)關注夜間活動,推動深圳城市夜間文化活動品牌成形。包含了日常夜間公眾活動和夜間文化品牌活動策劃,如節日慶典型夜間公眾活動(如燈光秀)和主題事件型夜間公眾活動(如光影藝術季),并提出了城市配套服務要求。
(六)搭建智慧體系,推動城市照明從建設到管理智慧升級。在智慧照明控制方面,指引了市、區兩級的智慧照明系統建設,并引入城市大數據分析,推動景觀照明分模式精細化管控;在功能照明的智慧化方面,指引了依托多功能智能燈桿的智慧街道照明建設;在景觀照明的智慧化方面,指引了互動照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城市照明與公共藝術、科學技術的結合。

圖-暗夜保護一類及二類控制區范圍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