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決定號為50993,專利號為201210286901.2,維持專利權有效。專利權人廈門三安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安光電),無效宣告請求人為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燦光電)。
決定要點如下:
據悉,去年9月,三安光電對華燦光電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華燦光電制造銷售的多款LED芯片產品侵犯三安光電相關專利,要求華燦光電賠償經濟損失共計8000萬元。當時消息顯示,三安光電起訴華燦光電所用專利之一為“氮化物半導體發光器件以及制造其的方法”專利。

圖片來源:國知局
華燦光電于2020年9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無效宣告請求,涉及專利為三安光電的“氮化物半導體發光器件以及制造其的方法”專利,專利申請日為2012年8月13日,授權公告日為2016年6月29日。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審查后,維持201210286901.2號發明專利權有效。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審查后,維持201210286901.2號發明專利權有效。
決定要點如下:

據悉,去年9月,三安光電對華燦光電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華燦光電制造銷售的多款LED芯片產品侵犯三安光電相關專利,要求華燦光電賠償經濟損失共計8000萬元。當時消息顯示,三安光電起訴華燦光電所用專利之一為“氮化物半導體發光器件以及制造其的方法”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