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交所官網昨日消息,上交所決定終止旭宇光電(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宇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審核。
2021年5月19日,旭宇光電和保薦人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旭宇光電(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旭宇光電[2021]第05號)和《關于撤回旭宇光電(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華證投行[2021]18號),申請撤回申請文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旭宇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旭宇光電主營業務為LED封裝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廣泛應用于家居照明、商業照明、工業照明,和教育照明等領域,以及植物光照、紫外固化、紫外消毒殺菌、工業檢測和環境光傳感器校準等特殊應用領域。
旭宇光電原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2241萬股,發行數量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行中,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公司原擬募集資金2.82億元,分別用于半導體發光創新應用器件技術改造項目、半導體發光創新應用器件研發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旭宇光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德彬、王欽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