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重腳輕”的“指揮棒”,讓大量科技成果難以走出實驗室;“體弱多病”的“轉化使者”,讓科技成果難以邁過“死亡谷”;法律、法規、政策存在矛盾,讓科技成果轉化遭遇“執行難”……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不暢的問題長期受到關注。
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之一,自去年以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重磅舉措頻出,受矚目程度前所未有。如今這項改革進展如何?下一步該往何處發力?記者日前采訪了我國科技部相關負責人。
奏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三部曲”
我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暢,癥結在于科技創新鏈條存在體制機制關卡,創新和轉化各個環節銜接不夠緊密。
針對這些問題,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密集出臺。2015年10月,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2016年2月,國務院頒布了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2016年4月,國辦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我國形成了從修訂法律條款、制定配套細則到部署具體任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科技部副部長李萌說。
“三部曲”之外,還有更多的“協奏曲”:《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提高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擴大了股權激勵適用范圍……
這些政策“大禮包”給科研人員送上了一顆“定心丸”,也激發科技轉化的活力。目前全國各類技術交易市場超過1000家,2016年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額同比增長15.97%,達到11407億元,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法規體系,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有效破除。”李萌表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效調動了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形成了千軍萬馬共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新局面。
“最后一公里”存在眾多堵點
“雖然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已經初顯成效,但還存在著‘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李萌坦言。
他認為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相關的配套政策還有待完善,比如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涉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問題,比如科技人員技術入股稅收政策還需要細化的問題。“這都需要相關的政策進行統籌配套,政策配套不夠是我們的堵點。”
每個單位的落實情況不一致也是重要原因。“有的單位落實得好,有的單位落實得不好,有的單位觀望氣氛比較濃,特別是在擔當方面不夠主動的話,就會缺乏政策細化的具體措施和實施機制。”李萌感慨,這些原因讓科研人員的獲得感與國家頒布政策的預期有差距。
另外,還缺乏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跟國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相比,我國的高校和院所普遍缺乏專業化的轉移機構和轉移人才。“比如像以色列的‘Yeda’那樣的機構,不能說我們沒有,至少沒有起到那樣的效果,也沒有達到那樣的轉移轉化的水平和規模。”李萌舉例。
李萌認為,加強相關政策的細化和落實,既有國家層面要解決的問題,比如要完善符合科技成果轉化特點的國有無形資產管理政策,也需要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動作為,結合自身實際,拿出針對性解決辦法。
構建全鏈條市場化技術轉移體系
另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不暢的部分原因是轉移轉化鏈條未能有效銜接,技術轉移體系還不健全。對此,李萌從專業化機構、人才隊伍、區域轉化、資金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努力方向。
李萌表示,應該在有條件的高校院所以及市場化機構中,推動建設一批示范引領性的技術轉移機構,更好地服務于高校院所成果轉化。
“希望我們的高等院校能出現一批著名的技術轉移機構,能對我們學校的科研成果,在技術、資本、市場、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方面發揮更好的作用。”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說。
構建區域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體系。“適當擴大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布局,按照國家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我們要建10個左右,現在已經建了3個,要引導更多基礎條件好的地方開展試點示范。”李萌說,還要健全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轉化應用體系,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
李萌表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個高風險的過程,需要雄厚的資金保障,還要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擴大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規模,加快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研究啟動貸款風險補償工作。總體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種方式共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新局面。但是也要看到,科技成果轉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還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鏈條的各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