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定社會擔當的所謂“企業家”,其麾下的企業一定走不了多遠,活不了多久。電商黑馬品一照明轟然倒塌,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事件。 因為該公司的老板梁榮華這個人就不是一個真正的“敢于擔當的企業家” !
最近行業內開心和不開心的新聞大事件其實并不少,如木林森攜中國財團成功收購歐司朗旗下的照明業務公司朗德萬斯(LEDVANCE),歐普照明正式拿到證監會核發的IPO批文,天圣高科、旭宇光電等成功掛牌新三板……深圳德力普股份有限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陷入經營困難期;月產能達600萬的LED燈絲廠商浙江中宙光電宣告破產;中山市同濟科技照明有限公司被傳破產清算……前世無冤無仇,為什么筆者還要死死揪住梁榮華和品一照明不放呢?
原因很簡單:一個當面執意破產清算而背后企圖卷款跑路的犯罪嫌疑人,竟然被說成了一個有擔當的企業家,這足夠令深受傷害的供應商群體和業界人士感到無比憤怒,同時也讓筆者爆發出一種不吐不快、不罵不爽的沖動。
好在近日遇見了天圣高科的蔣富裕老總,和他一番富有正能量的零距離交流,讓筆者一下子又看到了燈飾照明行業的無限希望。品一照明梁榮華之所以被人認為是一個有擔當的企業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沒有拖欠員工的工資(只不過他揮灑的是數十家供應商的心血);而蔣富裕明明知道掛牌新三板很難圈到錢,卻毫不猶豫地把個人資產全部拿出來支付企業規范化運作所帶來的成本,他讓員工不僅獲得眼前的利益,而且讓員工看到了未來的希望與歸宿。很明顯,前者是假擔當,后者才是真擔當。
記得今年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公司董事長柯云峰在“兩會”上有這么一番關于企業家擔當精神的言論:“企業家不能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衣食住行、追逐利益、純粹賺錢,要有振興國家、民族的意識。”這話說得很對,也很有大局感。對于中小燈飾照明企業老板來說,我們暫且拋開國家大局和民族大義不說,要成為一個有擔當的企業家,最起碼要堅守企業經營的本質,那就是依法經營獲得合理利潤。任何存在違背商業本質的行為的老板都是偽企業家,這樣的偽企業家雖然可以自己活得很風光,但并不值得尊崇。
一句話:擔當精神是企業家的魂魄,丟了魂魄,就只能成為魔鬼。
老板都沒有什么擔當精神,企業就不會有什么使命感,沒有使命感的企業就不會形成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說到底,沒有擔當的老板和沒有使命感的企業,破產和跑路是早就注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