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的精挑細選,歐司朗于7月26日將繡球毫無意外拋向木林森,“聘金”近30億人民幣。交易標的是歐司朗的光源業務,即旗下LEDVANCE公司。
交易金額之所以遠低于去年估值69億人民幣,主要是因為歐司朗取消了專利的搭配出售,專利數達千余項;并且,此次交易附帶了木林森對歐司朗LED芯片的采購協議。
但是,此次交易重點不在于LEDVANCE公司這個“殼”,木林森看中的是歐司朗品牌(包括北美喜萬年品牌)的10年使用權與通路渠道,所以,這次交易實質上仍然是歐司朗與木林森的“聯姻”。歐司朗與木林森曠世“姐弟戀”受到四面八方的稱頌與祝福,然而,頌歌聲之外也有擔憂嘆氣聲、搖頭質疑聲。
擔憂者認為:木林森如愿收購歐司朗的光源業務,很可能一躍而成為全球LED市場第三大霸主,屆時全球LED市場將面臨飛利浦、歐司朗、木林森三大霸主的“蹂躪”,LED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壓力將倍增。
一部分質疑者認為:以前佛照與歐司朗合作多年也沒見有什么實際效果。歐司朗的光源業務已經連續多個季度顯示EBITA(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負值了,這意味著并購完成之后木林森就要馬上開始向并購標的輸血。這項并購并不劃算,將可能帶來巨虧。
另一部分質疑者認為:以木林森目前迅猛的發展勢頭,以及獨特的市場運作手腕,恐怕歐司朗未來要將全球LED市場第二大霸主的地位拱手讓給木林森。歐司朗選擇木林森,這是“桃花劫”。
歐司朗,年老色衰還是風韻猶存?
歐司朗此次出售的照明業務,即LEDVANCE公司,主要是光源業務,包括傳統光源與LED照明光源,另外有部分燈具業務與智能家居燈具業務。歐司朗競購案提出至今,中國LED業界始終對標的價值多有爭議。
歐司朗,到底是年老色衰還是風韻猶存?質疑者的焦點大概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歐司朗最核心最有價值的業務并沒在分拆業務中,出售的業務價值不高?
傻子公司才會出售自己的核心業務,若想收購歐司朗的核心業務基本不可能,除非把整個歐司朗買下,或者歐司朗轉行了,或者歐司朗有了新的核心業務,如果是這樣,舊的核心業務也不再是核心業務了。
(2)歐司朗品牌只能使用10年,這不劃算?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如果利用好10年,足以改變很多事情。歐司朗品牌為木林森所用,一下子縮短了木林森與國際巨頭的起跑線差距。如果木林森能把歐司朗品牌的作用真正發揮到實處,勵精圖治,也許無需10年就足以趕超國際水平,10年后歐司朗收回品牌使用權也無所謂了。
遺憾的是,歐司朗僅授權使用而并未出售專利。木林森更需要抓緊時間,想方設法提升自身的核心技術水平。不過也要看到,產品使用歐司朗專利有助于木林森突破國際專利的封鎖,順利把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3)歐司朗為什么要出讓這個品牌?如果這個品牌未來前景良好,歐司朗會出讓嗎?如果未來前景不好,值得去接盤嗎?
歐司朗為了解決自身結構臃腫問題,以便集中精力于重點業務,不得不砍掉利潤相對不高的光源業務,即LEDVANCE公司。但不能因此就認為該公司毫無價值,據報道該公司2016年營收預計147億元人民幣。
(4)木林森找一個沒落貴族來裝點自己的門面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現?
木林森還不會笨到花30億人民幣僅僅是為了裝點門面。如果只是裝點門面,還不如建造一座全球最壯觀的照明博覽大廈。
其實,“價值”本質上就是“需要”。歐司朗的光源業務,有沒有價值要看對誰而言,看誰“需要”這項業務,“需要”了就有價值。木林森認為自身的實際情況需要歐司朗的光源業務,那么,對于木林森來說,歐司朗的光源業務就是有價值的。
歐木“姐弟戀”,桃花運還是桃花劫?
對于歐司朗競購案,木林森采取的策略是,主打“互補”牌,強調其與歐司朗的“業務互補合作”。但從商業競爭層面說,歐司朗把光源業務售予木林森,這個合作案例存在一些隱患因素。歐司朗與木林森“姐弟戀”,是“桃花運”還是“桃花劫”,需要考驗雙方未來的態度與智慧。
第一,歐司朗與“鄰家大嬸”飛利浦集團不一樣,飛利浦集團看空LED產業,歐司朗看好LED產業。
歐司朗出售光源業務與去年飛利浦集團出售Lumileds,兩個案例主體情況不同。出售Lumileds的是飛利浦集團,不是飛利浦照明公司,而飛利浦集團是決心與LED產業徹底了斷。反正不從事LED行業了,Lumileds賣給誰無須顧慮太多因素。
歐司朗由西門子控股,不過歐司朗光源業務的出售方不是西門子,而是歐司朗本身。盡管西門子不看好LED產業,但歐司朗多次不顧西門子的壓力,執意募資擴張LED產業。歐司朗今后還要在LED行業發展,所以,歐司朗出售光源業務不得不考慮后顧之憂。
第二,歐司朗在中國有過一段不理想的“婚姻”,互補的思想在歐司朗身上早已應用,但結果行不通。
當年中國愿意把佛照賣給歐司朗就是出于互補合作的考慮。歐司朗希望利用佛照作為“燈王”在中國擁有的營銷渠道,來提升歐司朗在中國照明市場的份額;佛照則希望借助歐司朗的歐美通路打開海外市場。結果歐司朗處處有意抑制佛照壯大,佛照的海外市場無法打開;歐司朗雖然從佛照獲利不少,但是也沒有達到當初的目的。
歐司朗從其與“中國燈王”佛照的失敗“婚姻”中走過來,這次再與中國“聯姻”,牽手中國LED新晉“人氣王”木林森。歐司朗與木林森情如半路經過,雙方需要更多的坦誠相待,對利益交換條件仔細斟酌,協商一致并確保落實。
第三,木林森對歐司朗的“示愛”,與其說是“真愛”,不如說是“借勢”。
歐司朗與木林森目前地位不對等,歐司朗是百年霸主,木林森是尋求崛起的新秀。木林森強調與歐司朗合作是互補關系,其實主要是木林森想借力歐司朗。木林森獲得歐司朗的營銷渠道后將一步登天,市場份額將迅速擴張,而歐司朗現在從木林森手上拿到的錢說不定早晚會回到木林森的口袋。
第四,歐司朗的3個“孩子”與木林森的3個“孩子”存在競爭性矛盾。
歐司朗出售的只是光源業務,還剩下光電半導體、燈具與解決方案、特殊照明等三大支柱業務。而木林森目前三大業務方向分別是LED封裝、燈具成品、品牌業務。木林森此次交易就是出于第三項業務即品牌業務的考慮,希望借助歐司朗品牌和通路,擴大下游照明應用產品的出口。
然而,木林森的前兩項業務與歐司朗的前兩項業務存在競爭關系。據最新報告顯示,2015年全球LED封裝營收,歐司朗居第2名,木林森居第9名;2015年中國大陸LED封裝營收,木林森居第3名,歐司朗居第5名,綜合來看,木林森LED封裝地位直逼歐司朗。
可以想象,一旦木林森獲得歐司朗的下游照明通路,木林森LED封裝與照明應用產品的產能都將得到暢通無阻的巨大釋放,然后木林森不斷地募資擴產,歐司朗恐將喪失全球LED封裝亞軍地位,歐司朗的燈具業務也將不能幸免于難。
至于歐司朗的汽車LED照明、紅外LED等特殊照明業務,目前木林森好像沒有,但是,木林森如果延續當前的發展趨勢,并不斷提升技術實力,未來也很可能搶食特殊照明這塊高毛利蛋糕。
在LED芯片領域,木林森將購買歐司朗在馬來西亞生產的LED芯片,不過,木林森的好朋友晶電也在重點規劃馬來西亞LED芯片廠,歐司朗與晶電在LED芯片上存在激烈的競爭關系。而木林森自由游走于兩者之間,將成為最大受益者。目前木林森在LED芯片領域已經明確布局的企業有:晶電、歐司朗、華燦、開發晶。
第五,歐司朗與木林森這對“姐弟戀”,木林森顯得“嫩”了一點,企業文化底蘊不足,欠缺運作大型跨國企業的經驗。木林森的處事方式能否達到歐司朗預期的合作效果,這是一個問題。
歐司朗出售的LEDVANCE公司,員工主要構成是歐美人。雖然原管理團隊得以保留,但是該公司面臨著東西方文化差異與企業管理理念差異問題。
木林森自1997年成立后一直默默無聞,只是2011年至今的五年間才急速躍起。木林森的發展歷程中缺乏值得稱道的企業文化沉淀,與歐司朗的百年文化不相稱。木林森的高管團隊基本沒有大型跨國企業的管理經歷。木林森印度分公司也要仰仗晶電的幫助,由晶電指派高管負責公司的具體運作。
木林森在技術、管理、品牌等方面還要下很多功夫。競得歐司朗光源業務,從理論上說,很大可能增強木林森在渠道、品牌、技術各方面的實力,不過,理論轉化為現實,需要一個細致、妥善、有效的整合過程。
如果歐司朗“半老徐娘”“吸取”木林森的朝氣,雙方協調好產業布局,各取所需,相敬如賓,則這段曠世“姐弟戀”有望成為一段佳話。但是,如果雙方的合作背離預定的方向,未來歐司朗的地位受到木林森的挑戰,交叉業務的市場份額也被木林森掠走,歐司朗就只能懊悔不該墮入木林森的“桃花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