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燈具抽檢過半不合格
70款樣品中有40款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57.14%
廣州市工商局官網近日發布燈具抽檢報告,結果顯示,在抽檢45家企業的70款樣品中有40款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57.14%,涉及安全項目檢測不達標問題比較突出。寶視達、朗士照明和佛山照明等知名制造品牌上“黑榜”。
廣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依法予以查處。
本次抽檢依據燈具產品的國家強制性標準、CCC強制認證標準、商品包裝明示采用的企業標準或者企業做出的質量承諾,對一般燈具產品的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熱試驗、耐熱等共12個項目進行了檢測。
記者發現,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項目不合格在本次抽檢中比較突出。據工商部門人士介紹,這表明生產企業對標準要求的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規定不理解,或存在偷工減料的情況。例如:燈具使用電線導體截面積不夠。有的生產企業的臺燈使用的內部電線導體截面積只有0.2mm2,不符合燈具標準要求的與固定布線直接連接的內部接線在正常工作低于2A有機械保護的需0.4mm2以上導體截面積的要求。如果燈具沒有提供足夠保護時,燈具出現異常或內部故障情況,燈具會出現較大異常或故障電流,當燈具電線的載流能力不夠時,造成電線的絕緣層燒毀并造成短路,從而引發火災危險。
此外,本次抽查存在生產企業對標準的防觸電保護規定不夠重視的情況。工商部門人士表示,有的生產企業生產的II類臺燈其易觸及的金屬固定桿與基本絕緣電線接觸,基本絕緣電線無適當防護,存在觸電的危險隱患。抽查還發現有在2007年燈具標準中已禁止使用的0類燈具,燈具的內部部件均為基本絕緣并且沒有接地措施,當基本絕緣失效時,將可能導致燈具的易觸及外殼有危險電壓,從而引起使用者觸電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