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2014年5月15日召開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注銷股權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由于2013年業績未達股權激勵解鎖條件和激勵對象王曉靜、李朝暉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擬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763,750股,由此公司總股本將從原股本減少2,763,750股。)。
本次公司回購注銷部分股權激勵股份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