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路燈暫無國家標準,導致一些太陽能產品粗制濫造,很多太陽能路燈壽命不到一年就不能使用。”今天,皇明公司董事長黃鳴在舉辦的第十次“曝潛”發布會上,呼吁提高太陽能路燈招標要求,質保至少要到五年。
黃鳴說,太陽能路燈這一行業的最大特點是產品生產過程雜亂不堪。“太陽能路燈產品多以拼湊為主,而非自主研發生產,甚至很多照明企業并無工廠。”他說,一些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往往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從而以低價投標,使得行業低質低價的垃圾工程泛濫。
由于沒有行業標準,在招投標中,很多單位都采用參照執行城市道路的標準,結果太陽能路燈系統就執行了質保一年的標準。黃鳴表示,盡管太陽能路燈在使用過程中主要依靠太陽能來發電,能夠節省大量的用電,但很多項目落實往往是希望依靠后期使用所節省的電費來變相逐年收回成本,如果只質保一年,則意味著巨大投資根本不能收回。
“這是一個朝陽的行業,還沒發展起來,就被無數的潛規則充斥,”黃鳴說,在這個行業,很多企業沒有安裝資質,掛靠其他企業獲得安裝資質,也沒有應具備的中、高級職稱、安全員證書等,完全采用掛靠形式湊足。甚至沒有專業技術人員,更沒有過硬的管理、技術能力,在施工過程中,管理跟不上,給業主造成了巨大的工作壓力,導致工程質量不過關,做出隱患工程、垃圾工程。
據透露,一些小企業施工完畢后,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支撐,根本沒有售后服務。為了逃避風險,干脆將牌子注銷掉,成立新的牌子,使市場上太陽能路燈“孤兒”產品越來越多。不僅敗壞了行業形象,也給社會居民的道路安全造成極大的困擾。
在今天的發布會上,黃鳴發布“致全國市長的消費警示信”。稱如果各地方政府提高太陽能路燈招標要求,變質保為五年,對投標單位進行嚴格資格身纏,將會大大改善太陽能路燈“年余變爛變黑道”的現狀,同時促進太陽能路燈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