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24日晚間披露年報,公司2013年營業收入25.27億元,同比增長 14.7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52億元,同比下降37.12%;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并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60元。
公司稱,凈利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2年度公司出售富灣湖酒店,非經常性收益增加,而2013年度很少非經常性收益,但主營業務收入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還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
公司同日披露一季報,2014年1-3月營業收入7.00億元,同比增長28.31%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135.23萬元,同比增長 6.05%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2014 年 4 月 23 日,佛山照明與蘇州盟泰勵寶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盟泰”)張迎春先生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為了增強蘇州盟泰資本實力,改善其資產結構,為其發展壯大提供支持,公司在收購蘇州盟泰股權的同時,對蘇州盟泰進行增資擴股,增加公司持股比例。張迎春先生將其持有的蘇州盟泰勵寶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盟泰”)100%股權中的34.09296%股權轉讓給本公司,轉讓價格為1235萬元。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報告摘要: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生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1、資產負債表項目大幅變動情況及原因:
(1)報告期末,預付賬款比年初增加272.69% ,主要是公司本期預付采購材料款項增加所致。
(2)報告期末,應收利息比年初增加119.21% ,主要是公司本期定期存款產生的利息增加所致。
(3)報告期末,應付賬款比年初增加40.67% ,主要是公司本期應付采購材料款項增加所致。
(4)報告期末,應交稅費比年初增加122.99%,主要是公司本期應交未繳稅金增加所致。
2、利潤表項目大幅變動情況及原因:
(1)報告期末,銷售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0.89%,主要是公司本期營銷費用增加所致。
(2)報告期末,管理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51%,主要是公司本期經營費用增加所致。
(3)報告期末,財務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30.20%,主要是公司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報告期末,資產減值損失比上年同期減少121.65%,主要是公司本期計提壞賬損失減少所致。
(5)報告期末,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85.71%,主要公司本期投資的基金公允價值變化影響所致。
(6)報告期末,投資收益比上年同期減少133.80% ,主要是公司本期按權益法核算投資公司的收益影響所致。
(7)報告期末,營業外收入比上年同期減少98.09% ,主要是公司本期節能補貼收入減少所致。
(8)報告期末,營業外支出比上年同期減少98.98%,主要是公司上期有行政處罰所致。
3、現金流量表項目大幅變動情況及原因:
(1)報告期末,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比上年同期增加53.16% ,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稅費返還的現金增加以及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減少所致。
(2)報告期末,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比上年同期減少151.18% ,主要是上期收回前期投資活動的現金所致。
收購蘇州盟泰勵寶光電股權
1、股權收購
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收購蘇州盟泰勵寶光電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并授權管理層辦理評估、協商等具體事宜。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與張迎春先生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張迎春先生將其持有的蘇州盟泰勵寶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盟泰”)100%股權中的34.09296%股權轉讓給本公司,轉讓價格為1235萬元。
2、增資擴股
為了增強蘇州盟泰資本實力,改善其資產結構,為其發展壯大提供支持,公司在收購蘇州盟泰股權的同時,對蘇州盟泰進行增資擴股,增加公司持股比例。
3、審計評估情況
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審計,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蘇州盟泰勵寶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盟泰”)總資產為 1505.54 萬元,凈資產為342.68 萬元;2013 年度營業收入 1398.67 萬元,凈利潤-737.81 萬元。
經廣東聯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評估,運用資產基礎法,評估基準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時,蘇州盟泰全部資產賬面值為 1,505.54 萬元,評估值為 3,578.98萬元,增幅 137.72%;負債賬面值為 1,162.87 萬元,評估值為 1,162.87萬元,增幅 0%;凈資產賬面值為 342.68 萬元,評估值為 2,416.11 萬元,增幅 605.06%。
4、本次交易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公司獨立董事劉振平、竇林平、薛義忠對本次股權收購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蘇州盟泰具有比較強的研發與創新能力,公司收購蘇州盟泰 34.09296%的股權,有利于彌補公司 LED 照明研發力量與技術儲備的不足,通過收購蘇州盟泰股權,可為公司將來繼續使用全玻璃直管形 LED 燈專利以及使用該公司其他專利提供可靠的保證,使公司做大做強 LED 產品業務。本次交易的決策程序和表決程序合法合規,交易定價依據合理,符合公司長遠利益,同意收購蘇州盟泰34.09296%的股權。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5、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權收購及增資擴股事項屬于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