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LED室內照明產品(LED球泡燈、LED燈管、LED筒燈、LED射燈)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經檢驗有1家企業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201-2008《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燈具》、GB 7000.202-2008《燈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燈具》、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 安全要求》等標準,對標志、互換性、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燈頭溫升、耐熱性、防火與防燃、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火)等項目進行檢驗。
抽查發現,標稱廣州帥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帥陽LED大功率COB天花射燈(2013-08)外部接線(截面積)項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