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違規挖角,TCL集團旗下液晶面板大廠華星光電執行副總裁陳立宜在臺灣遭調查。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陳立宜及其他5名臺籍員工,8月22日被“調查局臺北市調處”,以“違反兩岸人民關系條例”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為由,移送檢方偵辦。這是馬英九上任、兩岸關系解凍以來,臺灣方面第一宗針對陸方企業挖角臺企高科技人才的懲治案例。
綜合臺媒報道,由于檢調偵辦過程并未強制約束陳立宜行動自由,仍有臺灣戶籍的陳立宜目前人在大陸。
對于上述消息,TCL集團方面昨日稱,“已看到傳媒報道”,8月27日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專門說明,屆時陳立宜本人應該會到場。
TCL集團近期公布的業績中報顯示,上半年華星光電創造利潤8.9億元,TCL集團也因此交出了有史以來最好的一份半年成績單——上半年凈利潤增長122.2%至10.7億元。
TCL集團眼下持有華星光電55%股權,并已啟動定增募資計劃,為增持華星光電30%股權一事準備“彈藥”。
按TCL集團此前發布的資料,陳立宜1973年11月生,2009年加盟華星光電,2011年1月起,任TCL集團副總裁。
陳立宜素有“臺灣電視面板第一戰將”之稱,2000年至2009年,歷任臺灣奇美電子高級工程師、電視面板事業處處長、電視面板事業總部事業部總經理、助理副總裁。
按臺灣媒體所述,陳立宜2009年加盟華星光電后,以他在華星光電的秘書陳美珍與李欣薇名義,在臺南市設立冠懿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涉嫌違規挖角友達、奇美、群創等臺企員工,被挖角的臺籍面板人才逾200人。
臺灣《工商時報》稱,8月22日,“調查局臺北市調處”將陳立宜、陳美珍、李欣薇,以及華星光電派在臺灣從事面試招募人才的臺籍羅姓、張姓、陳姓等6人列為被告,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綜合臺媒報道,臺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早在今年5月15日,便指揮檢調人員搜索冠懿在臺南市、新竹縣竹北市兩個辦公處所,并由“臺北市調處”于7月約談陳立宜到案。
上述報道稱,陳立宜明知大陸的公司沒有經過“臺灣經濟部投審會”許可,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
友達研發高管被指泄密
陳立宜此番事發,與友達泄密案有關。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2012年10月15日,友達光電的關鍵技術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疑遭前離職的兩名高階研發主管連水池及王宜凡泄漏給華星光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黃裕翔在友達提告后,首度對連王兩人展開搜索等偵查行動。新竹地檢署偵辦連王二人的同時,“調查局臺北市調處”發現華星光電向臺灣面板業者挖角的負責人,正是陳立宜。
據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上周對《南方日報》披露,目前華星光電已在電視面板領域位列中國第一、全球第五,全球市場占有率約為9%。
李東生當時還提到:“華星光電正在做下一輪的技改,……另外也在積極研究建第二條面板生產線的可能性,目前這項工作進行了半年多。”
按臺灣“工研院IEK”統計,在全球觸控產業領域,中國臺灣眼下市場占有率維持第一,仍領先日韓及中國大陸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