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15日)聯創光電發布2012 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本次利潤發放年度為201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 2012 年度末總股本 443,476,75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0.18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7,982,581.5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聯創光電表示,公司將先按股息紅利所得的 5%代扣個人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171元。如果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份,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不再補繳稅款;持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每股補繳稅款 0.0027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股補繳稅款 0.0009 元。